每當下大雨的日子,我就會想起當年跟女朋友(現在的太太)在這樣的天氣裡救起一隻狗跟四隻貓的事。

保護所有生命權益

六年前我們將狗兒「勾勾」從大排水溝裡救了出來,(因為是從排水溝裡救出來的,老婆大人堅持要取這個名字),他在我們的照料下很快就恢復活力,也很順利地找到了下個愛他的主人。

似乎跟流浪動物特別有緣,幾個月後的雨夜裡,我又聽到小動物的嗚咽聲,但這次剛出生又失去媽媽的四隻小貓,就沒有這麼幸運了,我們帶回家照養一陣子後,礙於實在找不到合適的主人,且家中已有兩隻貓咪,所以我們留下了兩隻,另外兩隻則送到動物之家的收容所。那時我們不知道的是,在收容所裡等著他們的,只有死亡。

因為切身經驗,以及家人對於毛小孩的照顧有共識,即便家中雙胞胎出生,四隻貓咪還是在家人的照顧中成長,希望所有毛小孩,都能找到一個幸福溫馨的家。

旭智主張:

一、全面推動TNVR(人道誘捕、絕育、施打疫苗、回置)。
◎ 推動修法「流浪動物」應全面實施TNVR。
◎ 中央編列經費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,確實執行TNVR。

二、推動收容所與民間團體合作,以領養代替購買,全面達到零安樂死。

三、推動寵物販賣業者與收容所加強飼主教育,領養,不棄養。
◎ 中央編列經費協助收容所推動認養並做寵物登記、施打晶片、絕育與飼主教育。

四、落實寵物業者的評鑑與查核,杜絕違法的惡質繁殖場,嚴格控管寵物繁殖機制。
◎ 推動立法寵物販賣業者,需具備飼主教育資格與寵物訓練證照,才可領取營業執照。
◎ 推動立法寵物販賣業者需做寵物登記、施打晶片、絕育與飼主教育,違者罰鍰並吊扣執照。
◎ 違反人道繁殖之業者,加重罰鍰,並吊扣執照。

五、從國小落實生命教育,教導尊重所有的生命。
◎ 將生命教育課程編入中小學固定課程,十二夜、老鷹想飛等影片作為宣導教材。
◎ 列為中小學評鑑重點項目。

六、嚴罰虐待動物與棄養行為,提供檢舉獎金並宣導報案SOP。
◎ 修法取消「限期令其改善」,若有違反現行動保法情事者即刻責罰。
◎ 修法明訂「棄養」而非「擬不續養」,若有以上情事者,加重責罰。

保護所有生命權益1

保護所有生命權益2

保護所有生命權益3

保護所有生命權益4

保護所有生命權益5

保護所有生命權益6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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